地方教育附加费是指为了保障教育事业、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由地方政府根据政府预算和财政收支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应税项目中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大概是在2001年开始实施的,征收范围覆盖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种税种。征收比例也有所不同,比如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一般为3%左右。
而对于企业所得税,则根据地方政府实际财政收支情况决定具体的征收比例,目前一般在5%及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教育附加费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不同,前者并非强制征收的。而且,地方教育附加费在很多地方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具体政策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