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发布:用工单位最多可拖欠职工5个月工资

新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于近日发布,重申用工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职工工资最长延迟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条例重点规定了用工单位在向职工支付工资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以支付工资为优先,进行精细管理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福利的支付标准和涉及特殊情况的解决方案。在某些情况下,用工单位允许与职工协商达成延期支付工资的协议,但必须在严格遵守相关程序的情况下进行。

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出台,为维护职工的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大家在工作中应该认真遵守,保证职工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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