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需要对被保全物进行恰当的保护,使之在保全期间不受损害,以保障财产权利人之权益。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关于财产保全的5件事情:
1. 保全担保制度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而担保制度则包括名义上的保证人和实际上的保证物,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受理财产保全的机构
受理财产保全的机构一般为法院。在立案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以确保其权益。
3. 保全申请的证据材料
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权利主张、财产情况、保全申请书、证据材料等。
4. 宣判方式
财产保全宣判有两种方式:公告宣判和传票宣判。其中,公告宣判适用于被告人已经逃逸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
5. 保全责任的承担
在财产保全的过程中,保全责任的主体为被保全人。被保全人需支付保全担保(保全款)作为担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