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最近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新规定。该条例规定了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方面的管理,旨在从多个角度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和接种效果。
按照新规定,疫苗必须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生产企业内生产,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标签贴打、包装、运输等流通环节,以保证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同时,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达到保存温度和湿度,严禁过期疫苗流入市场。
此外,条例还规定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适宜证明,且所有接种后的病例必须登记备案,以便做好感染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苗效果监测。同时,接种疫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用药记录和疫苗剩余量等信息的登记工作。
目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已经正式生效,相信新规定的出台将会更好地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